发展和壮大县域经济,是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战略任务,是统筹城乡协调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选择,是解决好“三农”问题,加快工业化、城镇化和现代化的迫切要求。为进一步加快县域经济发展,不断提升全省整体经济实力,实现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思路、指导原则与发展目标
1、总体思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县域经济发展全局,围绕农民增收、企业增效、财政增长、就业增加、后劲增强的要求,以市场为导向,以工业化、城镇化和现代化为目标,以改革开放和制度创新为动力,抓住国家促进中部崛起的战略机遇,围绕建设新型能源和工业基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加快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注重培育特色经济,大力发展民营经济,促进县域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2、指导原则。一是突出特色的原则。依据各自的区位、自然和资源禀赋,因地制宜,发挥优势,准确定位,重点开发,发展生态农业、新型工业、商贸旅游等多。二是市场导向的原则。按照市场需求调整经济结构,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创新制度、机制和体制,创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三是改革开放的原则。立足改革创新,着力解决县域经济发展的体制性障碍,简政放权,激活县域经济内在活力。扩大对内对外开放,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促进资源和资本在更大范围合理配置和流动。四是城乡统筹的原则。按照以城带乡、以工促农的要求,制定科学合理的县域经济发展规划、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发挥县城和建制镇的辐射带动作用,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实现城乡共同繁荣。五是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坚持计划生育、保护环境、保护资源的基本国策,依据环境承载能力和环境容量,合理确定生态功能区划和产业布局,推行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努力实现人口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六是分类指导的原则。充分发挥经济强县(市)率先发展的带动作用,重视和推动中等县(市)和欠发达县(市)努力赶超。
3、发展目标。不断增强县域综合经济实力,提高城乡居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到2010年,力争全省有3个以上县(市)进入全国百强县;5个以上县(市)财政总收入超过20亿元;10个以上县(市)达到全面小康标准;农村劳动力转移占到总数的一半以上;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全国中等水平。
二、发展重点
4、坚持把解决“三农”问题作为县域经济发展的基本任务。把农业发展纳入整个国民经济发展中统筹考虑,把农村繁荣纳入全社会进步中统筹规划,把农民增收纳入国民收入分配的总格局中统筹安排,建立城乡一体、相互推动的体制和机制。在保护和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的前提下,引深农村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开拓农业增产增效增收的空间。鼓励工商企业从事农业领域的开发,支持发展农业专业大户、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中介组织,提高农民生产经营的组织化和市场化程度,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速度。进一步抓好雁门关生态畜牧经济区建设,大力发展农产品和畜产品加工业。全面落实国家、省扶持重点龙头企业的有关政策,增加对列入“百龙”调产项目龙头企业的资金投入。省有关部门要优先推荐有发展潜力的龙头企业和农产品加工骨干企业上市融资。
5、坚持把新型工业化作为县域经济发展的基本途径。围绕建设新型能源和工业基地重要发展的七大支柱产业,全面提高县域工业发展水平,加快推进农村工业化进程。针对我省多数县(市)属于资源型经济的特点,进一步推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注重改造和提升传统产业,积极发展资源深加工型、劳动密集型、农畜产品加工型、科技应用型及与其相配套的工业企业和产业集群。要注重资源节约和利用,在节能、节水、节地、节材的前提下,积极发展新兴产业和接替产业,逐步淘汰现有高消耗、高污染的落后生产工艺和设施。坚持环境优先的原则,加强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支持开发和推广资源回收处理技术、绿色再改造技术和零排放技术,发展循环经济。优化发展环境,搭建产业发展平台,依托园区办工业,创造县域经济新的增长点。积极培育骨干企业,充分发挥骨干企业的带动和支撑作用。认真落实扶持政策,大力发展中小企业。省有关部门安排科技研发资金、技改贴息资金、新产品开发资金等,要重点向县域经济倾斜。
6、坚持把城镇化作为县域经济发展的基本取向。充分发挥小城镇在工业化、城镇化、现代化进程中的带动作用,重点建设好县城和有发展潜力的建制镇。科学制定城镇规划,准确把握功能定位,发展各具特色的县域小城镇和支柱产业。加强小城镇的管理和环境治理,实现小城镇的清洁、文明、安全、有序。加强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环境建设,增强小城镇对县域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承载能力。积极引导各类生产要素向小城镇集中,促进非农产业和人口向城镇集聚,推动县域经济持续快速发展。
7、坚持把特色经济作为县域经济发展的基本方略。各县(市)要充分发挥比较优势,加快形成优势明显、规模较大、特色鲜明的区域特色产业,提高县域经济的市场竞争力。坚持特色产业多元化和优势产业优先发展的原则,每个县(市)都要确立主导产业,尤其是生态、农业、商贸、旅游基础较好的县(市),更要注重发挥自身优势。要集中生产要素,加大投入,尽快做大做强主导产业,延长产业链条,提升产业层次。把主导产业培育、龙头企业建设和县乡财源建设结合起来,提高主导产业的质量和效益。
8、坚持把民营经济作为县域经济发展的基本力量。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3号)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决定》(晋发[2004]15号),大力发展民营经济,使其成为县域经济发展的主体力量。允许和支持民营经济进入垄断行业、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社会事业、金融服务业、国防科技工业等领域;支持民营企业采取收购、兼并、控股、租赁等多种形式参与国有、集体企业改制和重组。培养造就高素质企业家队伍,推动民营企业管理创新和提档升级。加强对民营经济发展的服务、监管和指导,依法保护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和财产安全,进一步激发广大城乡居民积极创业的热情,形成全民创业、竞相发展的良好局面。
三、加大支持力度,激发县域经济活力
9、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在全省范围内逐步取消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及其他性质的户口类别,以实际居住地登记户口,统称居民户口。取消“农转非”指标控制,放宽户口迁移政策,促进农民向城镇有序转移。在城市有合法固定住所、稳定职业或稳定收入的,可以在当地办理落户手续,并依法享受当地居民应有的权利。选择有条件的市、县(市)进行户籍制度改革试点,今年先选择一市、其余市各选择一个县(市)进行户籍制度综合改革试点,具体办法由省公安厅制定。
10、依法合理利用土地。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允许集体经济组织之间按照“等质等量,就近方便”的原则进行建设用地流转和置换。全省农用地转用年度计划指标在保证国家和省重点工程项目用地需求的前提下,剩余部分主要用于支持县域经济发展。贫困县中安排专门的移民搬迁用地计划。省级工业园区建设用地纳入总体规划,其项目建设占用耕地在当地难以实现占补平衡的,由当地县(市)政府提请上一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异地调剂。鼓励企业增加单位土地投资强度,提高土地集约化水平。鼓励县(市)政府加大土地整理力度,在保证耕地面积不减的前提下,可将通过整理新增耕地面积的60%折抵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
11、实行财政鼓励政策。省财政继续对县级财政实行增收奖励,鼓励县级财政多收多得。同时,对消化赤字、减少财政供养人员的县给予奖励,对农林牧生态县、旅游特色县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和支持。对全省35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进行“省管县”财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以2004年为基期,2005—2008年间,35个县的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四税”地方收入每年比上年新增部分的省、市分成全部留县,以增强其财政实力。省、市和有条件的县(市)财政都要安排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用于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省政府每年从财政扶贫配套资金中划出1000万元,专项用于贫困县农业产业化项目贷款贴息。
12、加强金融支持。适度提高县级银行贷款规模,加大对县域经济发展的信贷投入。人民银行要灵活运用再贷款、再贴现、利率等货币政策工具,对支持县域经济和服务“三农”的金融机构给予倾斜,增强其资金实力。各金融机构尤其是国有商业银行要加强资金流向引导,县(市)及其以下金融机构、网点新增存款的绝大部分要用于支持县域经济发展。农业发展银行要在履行好粮棉油收购资金供应职能的基础上,支持产业化龙头企业用于粮棉油生产、流通或加工的流动性资金需求。国家开发银行要充分发挥其资金优势,努力与县(市)政府建立“政银合作”关系,对县(市)进行信用评级,给予相应的授信额度,力争到2007年,开发银行的融资服务覆盖到全省所有县(市),并逐步加大对县域经济的支持力度。继续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使其真正成为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全省要力争组建3个“农村合作银行”,改革组建50个统一法人的县级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增强抗风险能力;鼓励农民、民营企业入股农村信用社,用好利率浮动政策,合理确定利率水平,增强融资能力。大力推广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充分发挥农村信用社支持“三农”的主力军作用。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打击逃废金融债务等失信行为。省、市有关部门要帮助和支持各县(市)建立和发展担保业,尽快完善中小企业担保体系。省、市各类担保机构都要积极为县域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担保,以缓解其资金短缺的矛盾。
13、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把招商引资作为扩大对外开放的重要手段,营造“亲商、和商、安商、富商”的良好氛围。积极创新招商形式,加强项目的开发和储备,强化服务,优化环境,降低经营成本和社会成本,多渠道引进资金、项目、技术和人才。发挥政府、企业和民间各方面的积极性,推行业主招商、代理招商、中介招商和以商招商。同时,通过扩大产品出口、境外办企业、工程承包、劳务输出等途径,提高县域经济的外向度。
14、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大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力度,改善农村生活和生产条件。加快县域电网改造,提高县域电网的稳定性和承载力,满足县域经济发展用电需求。加大县乡公路建设和改造力度,努力提高县乡公路等级,两年内实现乡乡通油路(水泥路),建制村基本通公路。同时,强化县、乡、村公路的管理和养护,提升农村路网的整体服务水平。按照“谁投资、谁所有、谁经营、谁受益”的原则,用市场经济的办法培育多元投资主体。省、市两级政府要对县域基础设施建设予以倾斜。
15、强化对社会发展的支持。科研院所、高等院校要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和人才培养的优势,积极与县(市)建立长期稳定的经济技术协作关系,通过产学研、技工贸结合,提供技术、项目和人才,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增强县(市)新技术推广应用和开发能力。动员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创业。科技、教育、卫生、文化等部门要组织专业人员经常深入基层开展服务,帮助县(市)提高科技、教育、医疗和文化水平。采取省、市与县(市)对口支援的办法,凡新进入省、市两级学校、医院工作的大中专毕业生,在取得执业资格后,应到县(市)或乡镇学校、医院(卫生院)进行基层工作锻炼。加大科技、教育、卫生等投入,建立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和智力支撑体系。坚持“科教兴县”战略,抓好“普九”义务教育、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提高劳动者综合素质和就业择业能力。“十一五”期间,省、市、县(市)要制定培训计划,对农村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自愿参加培训学习者给予适当补贴(培训费),使其初步掌握1—2种职业技能。
16、扩大县级调控经济的权限。在国家、省产业政策和行业及地区发展规划指导下,落实经济和社会发展建设项目的投资决策权,按审批制、核准制、备案制的规定执行。凡属备案项目,按属地原则实行备案。全省选择25个综合实力强、经济发展较快的县(市)进行扩权试点。凡属省审批或核准的项目,由扩权县(市)直接报省办理,同时抄报所在市。在各类资金上有关部门要对扩权县(市)给予重点倾斜。扩权县(市)在规定的机构编制总数范围内,可根据实际需要,自主调整、设置县级行政机构,不要求上下对口。对全省35个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省、市有关部门要在资金、项目和基础设施建设上加大扶持力度,并适当降低其重点项目的县级配套资金比例。允许县(市)整合各类支农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四、切实加强领导
17、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对县域经济工作的领导。要把发展县域经济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工作日程,纳入各级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省政府成立县域经济工作领导组,制定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的重大政策和措施,指导各县(市)确定符合本地实际的经济发展思路,定期研究解决县域经济发展中遇到的突出问题。领导组办公室设在省中小企业局,具体负责协调、督促及考核评比工作。各市也要成立相应的县域经济工作领导组,加强对县域经济的组织领导。
18、加强县(市)领导班子建设。按照政治坚定、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勤政廉洁、团结协调的要求,切实加强县(市)领导班子建设,为县域经济的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注意把那些政治过硬、熟悉基层工作、具有艰苦创业精神、具备较强领导经济工作和构建和谐社会能力的干部,充实到县级领导岗位上,配强县(市)领导班子。特别注重选配好县(市)党政领导班子一把手,并保持领导班子的相对稳定。加强对县(市)领导班子和主要领导干部发展县域经济实绩的考察、考核,引导和激励他们推动县域经济发展,不断提升县(市)综合实力和竞争力。加大对领导班子成员的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力度,不断提高其执政水平和领导县域经济发展的能力。
19、形成全社会推进县域经济发展的合力。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服务基层的思想,转变职能,改进作风,为县域经济发展创造良好条件。减少文件和会议,保证县(市)主要领导集中精力抓发展。今后,省、市各部门下发与县域经济发展关系重大的规范性文件,应事先征求县(市)的意见。对省以下垂直管理部门的县级机构的领导干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管理,上级主管部门党委(党组)和所在地党委要相互沟通、密切配合,选好配强领导班子。
20、完善县域经济奖励考核机制。建立我省县域经济综合监测评价体系,从2005年起,对全省县域经济发展情况实行监测考评,由省县域经济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实施,监测考评结果每年排队公布。对发展县域经济成绩突出的县(市),省政府将予以表彰奖励。
改革开放40年,我国信息技术产业砥砺奋进,发展迅猛,开启了新的伟大历史征程,逐步实现了从“赶上时代”到“引领时代”的伟大跨越。信息技术作为制造业创新发展的引擎,为我国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抢抓新工业革命机遇奠定了基础。与此同时,我们也深刻认识到,工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快速发展,使网络安全威胁向工业领域加速渗透,网络攻击手段日趋复杂多样,工业信息安全面临严重安全隐患。新形势下,如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正确处理好制造强国建设和工业信息安全的关系,探索走出一条符合新时代发展需要的工业信息安全道路,仍需进一步厘清思路,统筹规划,切实做好安全保障体系建设。
一、深刻认识工业信息安全复杂多变新形势
(一)针对工业控制系统的大规模高强度攻击事件频发,严重影响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自2010年“震网”事件爆发以来,工业信息安全事件频发,事件数量整体呈上升趋势。2017年,开源第三方代码库漏洞(Devil’s Ivy)威胁数百万联网系统安全,新型勒索软件(Bad Rabbit)袭击东欧诸国,工控恶意软件(TRITON)导致能源工厂停运等工业信息安全事件,对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造成重大影响。
(二)工业控制系统频曝高危漏洞,网络攻击手段愈发多样。2017年,国家工业信息安全发展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国家工信安全中心)跟踪研判工业信息安全相关漏洞近400个。其中近60%由于涉及范围广、影响程度深、安全危害大被认定为高危漏洞,僵尸网络攻击、定向攻击等新型攻击手段更为多样,工业信息安全防护压力陡增。
(三)大量工业控制系统暴露于互联网,已经成工业信息安全防护的软肋。全球暴露在互联网上的工业信息系统及设备数量持续上升,工业信息安全风险点进一步增加。据国家工信安全中心监测发现,截至2017年,全球超过10万个工控系统及设备暴露于互联网,比2016年增加了42.9%。
(四)我国工业信息安全产业发展不充分,严重滞后于工业信息安全发展需求。我国工业信息安全在产业结构、资源配置、市场环境、业态发展等方面明显不足,尚未形成完整的产业链。威胁态势感知与预警、漏洞挖掘、攻击者画像与溯源、容灾备份等核心技术积累不足,仍然处于跟跑状态。
二、全面推进工业信息安全防护工作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工业信息安全工作,全方位布局工业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出台一系列政策性文件,组建国家级工业信息安全专业支撑机构,着力发展工业信息安全产业,发布一批技术指导性规范指南,培养工业信息安全高素质专业人才。
(一)科学构建工业信息安全总体布局。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基本方略为工业信息安全工作提供了战略指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对保障包括工控系统在内的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作出明确规定;国务院先后发布《关于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关于深化“互联网+先进制造业”发展工业互联网的指导意见》等指导性文件,围绕制造强国和网络强国建设的安全保障需求,明确了工业信息安全发展路径,提出了具体要求,指明了方向。
(二)建立健全工业信息安全管理体系。工业信息安全是实现制造强国和网络强国的重要前提。近年来,工业和信息化部从政策标准制定、检查评估、应急通报等方面推动开展工业信息安全管理工作。一是制定《工业控制系统信息安全防护指南》《工业控制系统信息安全行动计划(2018—2020年)》等政策文件,形成工业信息安全政策体系。二是构建工业信息安全国家标准体系,推动发布分类分级、管理要求、评估方法等基础共性标准。三是持续开展年度检查评估工作,逐步建立“以查促建、以查促改、以查促防”的常态化工作机制。四是开展工业信息安全信息报送与通报工作,建立信息采集、汇总、分析、通报和共享机制。
(三)综合提高工业信息安全保障能力。我国工业信息安全技术实力显著增强,工业信息安全产业支撑效应逐步显现,专业人才队伍初具规模,工业信息安全保障水平得到明显提升。一是推进国家级工业信息安全保障机构建设,组建了国家工信安全中心。二是建设国家级在线安全监测、信息共享、仿真测试平台,初步形成工业信息安全技术保障能力。三是成立国家工业信息安全产业发展联盟,汇聚工业企业、设备企业、安全企业、高校及科研院所,推动“产学研用”战略合作和供需对接。四是组织开展国家级工业信息安全技能大赛,广泛发动全国科研院所、著名高校和知名企业选手参赛,加大对专业人才的选拔和培养力度。
三、实施新时代工业信息安全新举措
目前,通过扎实推进工业信息安全各项工作,工业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评估体系、应急体系、技术支撑体系初步构建,工业信息安全国家级技术队伍建设初具规模,工业信息安全“产、学、研、用”协作模式初步形成。但是面对日益严峻的工业信息安全形势,必须牢固树立正确的网络安全观,坚持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发展并重的理念,提高认识,找准方法,一手抓监督管理,一手抓技术支撑,切实落实企业安全防护主体责任。从政策标准、技术创新、综合防护、生态构建等方面入手,不断完善工业信息安全保障体系,为加快推动制造业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提供安全保障。
(一)完善工业信息安全规章制度。坚持积极防御、有效应对原则,推进工业信息安全制度体系建设。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编制工业信息安全领域实施细则、指南及司法解释,研究出台工业信息安全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明确主体责任,指导相关工作,监督工业领域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行安全保护,防范、制止和惩治破坏工业信息安全的行为。引导地方政府出台工业信息安全顶层设计、总体规划,推动工业信息安全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二)强化工业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互联网+先进制造业”发展工业互联网的指导意见》《工业控制系统信息安全行动计划(2018—2020年)》《工业控制系统信息安全防护指南》等政策文件,推动信息安全与信息化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运行,建立健全监督检查、监测预警、事件通报、应急处置等工作机制。落实工业信息安全责任制,强化企业安全责任和义务,加大企业投入,积极主动开展防护能力评估。明确地方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职责,推动地方能力建设,持续完善地方工业信息安全保障体系。
(三)筑牢工业信息安全技术防线。建设涵盖国家级、省/行业级、企业级三级架构的国家工业信息安全保障技术支撑体系,着力提升隐患排查、攻击发现、应急处置和攻击溯源等能力,实现整体安全态势感知、威胁信息共享和重大突发事件协同处置。推动建设国家级攻防技术演练、标准试验验证、公共服务、众测众研等平台和环境。加快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打造工业信息安全技术保障国家队。面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在工业领域的应用,研究安全威胁应对策略和技术手段,提升安全风险防范能力。
(四)培育工业信息安全产业生态。推动建设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工业信息安全),促进产业集聚发展。培育一批核心技术能力突出、辐射带动面广的工业信息安全龙头企业,增强安全产品和服务供给能力。加快自主可控工业信息安全产品研发,组织开展产品示范应用,推动规模化、产业化应用。加强工业信息安全产业“走出去”,以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合作为切入点,构建国际治理体系,建设工业信息安全命运共同体
“互联网+”制造是通过工厂现场、企业IT系统、平台、用户和产品设备的互联,以“智能工厂”与“企业IT系统”为基础,实现企业的智能化生产、用户的个性化定制、企业之间的网络化协同和产品的服务化延伸等诸多新模式,有效激发制造企业创新活力。
▌模式一:网络化协同
协同制造原本不是新的概念,航空、汽车等行业实施企业内的协同制造已有十几年的历史。但是,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发展却赋予了协同制造新的内涵和应用。
网络化协同指企业借助互联网、大数据和工业云平台,发展企业间协同研发、众包设计、供应链协同等新模式,能有效降低资源获取成本,大幅延伸资源利用范围,打破封闭疆界,加速从单打独斗向产业协同转变,促进产业整体竞争力提升。
网络化协同包括协同研发、众包设计、供应链协同等模式,为传统企业高效、便捷、低成本的实现创新开辟新渠道。
▌模式二:个性化定制
随着互联网、大数据及云计算、算法和柔性化生产能力与水平提升,推动个性化定制迅速发展。借助互联网平台,企业可与用户深度交互、广泛征集需求,运用大数据分析建立排产模型,依托柔性生产线在保持规模经济性的同时提供个性化的产品。
个性化定制是指利用互联网平台和智能工厂,将用户需求直接转化为生产排单,实现以用户为中心的个性定制与按需生产,有效满足市场多样化需求,解决制造业长期存在的库存和产能问题,实现产销动态平衡。
个性化定制是“互联网+”制造的新热点,正在成为传统制造企业创新的新模式。其中,大规模定制主要针对群体需要、深度定制针对个体需要,众创定制是指众多客户共同参与互动。当前,服装、家居、家电等领域已开启个性化定制,未来按需生产、大规模个性化定制将成为制造业中殊多产业的发展常态。
▌模式三:服务化延伸
服务化延伸是指企业通过在产品上添加智能模块,实现产品联网与运行数据采集,并利用大数据分析提供多样化智能服务,实现由卖产品向卖服务拓展,有效延伸价值链条,扩展利润空间。
当前,制造业正在积极的探索由传统的产品为中心向以服务为中心的经营方式的转变,通过构建智能化服务平台合智能化服务成为新的业务核心,以摆脱对资源、能源等要素的投入,更好地满足用户需求、增加附加价值、提高综合竞争力。我们看到,基于制造业服务化延伸已经成为越来越多制造企业销售收入和利润的主要基础,成为制造业竞争优势的核心来源。
▌模式四:智能化生产
智能化生产是指利用先进制造工具和网络信息技术对生产流程进行智能化改造,实现实现数据的跨系统流动、采集、分析、与优化,完成设备性能感知、过程优化、智能排产等智能化生产方式。近年来,我国以海尔、广汽传祺、五家渠石化等为代表的制造企业以“互联网+”制造为主攻方向,通过建立智能工厂,推动智能化生产,实现了数字化、网络化和智能化转型。
综上,从“互联网+”制造的模式发展进程看,以智能工厂为载体的“互联网+”制造制造正在起步,以资源共享为基础的协同化组织正在广泛应用,以满足个性需求为导向的定制化生产正在平稳发展,以提升用户体验为目标的服务化延伸正在快速普及,以激发新动能为特征的平台化运营正在成效初显。
打造“互联网+”制造的基础设施
发展“互联网+”制造的四大模式需要部署工业互联网、打通信息纵向集成与协同整合,以解决模式发展的基础资源。
首先,要部署工业互联网,实现工业大数据的自动化采集。
目前国内一些制造企业的自动化、数字化的设备改造已取得到阶段性成果,但绝大多数为单机使用,设备数据并未采集和利用,为此,仍然需要推动网络化改造,利用数字化设备的通信接口、在自动化设备上加装传感器和控制器,因地适宜地利用网络接入技术,建设覆盖全工序、全流程的各类生产、检测、物流设备的工业互联网,充分采集大数据和图像信息,为设备的集中监视、远程控制与协同制造创造条件。
其次,打通信息纵向集成通道,构筑数字化制造基础。
一些制造企业已普遍应用了财务管理软件,ERP(企业资源管理系统)和OA(自动化办公系统),但产品和工艺设计、生产制造、设备管理、仓储物流管理、质量管理等方面的信息化应用尚未普及,尚未打通设备监控与操作层、生产运营管控层、企业经营决策层之间的信息流转通道,大量数据没有得到有效地收集和开发利用,管理水平还远未达到数字化、科学化和精细化的程度。
为此,企业需要设备联网改造的基础上,在监控操作层开发部署工业控制系统;在生产运营层开发部署信息化系统;在经营决策层部署ERP、SCM(供应链管理)、CRM(客户关系管理)等系统,并通过数据接口、中间件、数据总线、ESB(企业服务总线)等实现从设备层一直到决策层的集成,消除信息孤岛、确保对企业大数据进行充分加工和利用,从而构建数字化工厂。
第三,整合资源,推动价值网络的集成和协同。
要持续推动“互联网+”制造发展,充分运用互联网、物联网、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整合企业内外部资源,把企业的设备、生产线、物料、员工、供应商及客户紧密联系在一起,把数据作为一种新型的生产要素进行全面管理和深化应用,全面推进业务流、资金流、物流中信息的数字化、网络化、集成化的发展,并不断提升从数据到信息再到知识全过程的自动化采集、处理、分析和利用的水平,从而优化企业资源配置、实现价值网络上的集成和协同,提高管理效率、提升企业竞争力。
导读
2018年3月1日,美国权威智库—国际战略研究中心(CSIS)发布《美国国家机器智能战略》报告。报告提出,为促进机器智能(MI)技术安全、可靠的发展,并保持美国在MI领域的全球领先地位,美国政府应制定MI国家战略,并从MI研发、人才培养、数据环境、法律政策、风险管控、战略合作等六大方面提出了具体举措,用于指导该国家战略的制定。
机器智能(Machine Intelligence,MI)是指机器所具有的一种能力,它使得机器能够执行通常需要人类智能才能完成的任务。在过去的五年里,MI取得了极为快速的发展,从AlphaGo打败围棋世界冠军李世石,到全自动无人驾驶汽车首次在公共道路上行驶,这一系列的事件让公众对计算机系统的能力刮目相看。如今,MI系统已经广泛应用到商业、政府和个人生活等社会各方面,鉴于其对经济、社会和国家安全的影响,必须牢牢把握该技术变革所带来的机遇。目前,美国在MI领域的技术实力与资金投入都处于全球领先地位,与此同时,其他国家已相继制定MI相关国家战略。为保持全球领先地位,美国应制定一份合理的MI国家战略,用于指导美国的政策制定和相关投入。
该国家战略应包含两大总体目标:一是促进MI技术安全、可靠的发展。具体举措包括对MI技术的持续研发予以资金支持,培养MI时代的新型劳动力,建立灵活开放的数据生态促进MI发展,预测并管控MI技术带来的风险等。二是保持美国在MI领域的全球领先地位,具体举措包括制定合理的政策促进MI创新应用,以及与部分国家建立战略性合作关系等。
支持MI技术的持续研发
加强政府对MI研发的投入,与私有部门在MI领域的研发投入共同发挥作用。政府应积极发挥作用,对私有部门投资偏少但对于国家至关重要的领域予以资金投入,包括国防领域的创新研究、MI道德伦理与管控研究、高社会效益但高风险且商业回报不确定的长期研究等。政府在MI领域的投入应不仅仅面向于算法、计算芯片等当前热点,还应包括材料、电池、量子计算、机器人、传感器等领域。必须确保美国国防部(DoD)和国家安全部门能够顺应MI时代的发展,并应用MI相关系统。
培养MI时代的新型劳动力
政府必须帮助全社会的劳动力为未来的就业形势做好充分准备。明确面向未来社会的劳动力培养的两条并行途径,一是培养未来社会所需关键技术的开发和运行维护相关人才,二是提升人们与智能机器协同工作所需的数字素养和软性技能。围绕于此,应加强计算机学科教育以及开发与维护MI系统所需技能的培养。同时,应加强对人们的创造力、思考力、情商和适应能力等素质的培养,提高劳动者“软素质”,弥补MI系统的不足。此外,政府应联合企业加强对就业人员的MI培训与继续教育。为充分应对MI的发展对社会就业结构所带来的巨大变化,完善失业保险、社会福利等项目,为失业人员提供充分保障。为吸引全球顶尖级MI人才前往美国就业和定居,政府还需扩大面向国外专业技术人员的技术签证规模。
建立灵活开放的数据生态
海量的高质量训练数据是MI系统研发所必需的输入,为促进MI系统的发展,政府应营造良好的数据生态环境。一方面,促进美国国内的数据开放与共享。推动政府数据向社会开放,并在保护隐私的基础上鼓励企业间实现数据共享,为促进政府与企业之间的数据共享,政府组织企业研究制定统一的数据格式标准。另一方面,发挥Google、Facebook等具有全球用户的科技企业作用,收集全球数据,当前欧盟等地区和国家已在研究制定当地的数据保护政策,防止数据的跨境流动,对此,美国政府必须制定相关策略予以有效应对。
健全法律及政策体系
当前美国企业的MI技术使用率较低,据麻省理工大学2017年的调查问卷显示,在其调查的企业中仅有5%广泛使用了MI。企业应用MI的一个关键障碍是缺少支撑应用MI所需的云计算平台和大数据平台等IT基础设施。美国政府应联合贷款方和技术公司共同开展贷款担保项目,对企业的云计算和大数据予以资金支持,帮助企业对其战略性业务使用MI。企业应用MI的另一个重要障碍是当前的法律与监管政策没有与MI应用相关的内容,对于MI的应用存在大量不确定性。政府应与企业主动协商,设法消除监管方面的不确定因素,以自动驾驶为例,国会正在商议制定新的国家安全标准,增加了自动驾驶汽车相关安全规定。对于法律的不确定性,应建立专家委员会,审查与MI应用相关的法律,并对法官和检察官开展MI技术和相关法律原则的培训。
制定管控MI风险的策略
MI系统将引发诸多新问题。首先,以人类行为数据驱动的大规模机器学习使MI表现出与人类相似的偏见和歧视,如Google的广告软件更倾向于向男性网民发放高收入职位广告。另外,使用MI也给人类的人身安全带来潜在危险,如自动驾驶汽车发生交通事故等,最受关注的是对于MI是否始终受人类有效控制。政府应在MI风险管控中发挥主导作用。成立专家咨询委员会,负责向政府提出MI相关决策建议。美国国家标准与技术研究院(NIST)应制定MI系统的安全、道德和控制标准,并与私有部门展开合作,制定MI系统的测试和认证规范。此外,为避免MI引发安全事故,政府应当明确MI研发方的职责。最后,由于企业研发MI需要大量数据,由此引发民众个人隐私安全问题,政府需要在保护公众隐私和促进企业创新之间取得最佳平衡。
建立战略伙伴关系
首先,美国应与同盟国家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共同开展MI技术研发。另外,美国在机器学习和其他MI软件领域领先于其他国家,但在智能制造、智能机器人等领域仍然落后于德国和日本,需要与这些在MI赋能技术具相对优势的国家加强合作。其次,中国在拥有大量锂资源的南非开展了大量投资,为其无人电动汽车的发展提供了资源条件,美国也应与拥有丰富自然资源的发展中国家加强合作。最后,美国应积极参与MI技术与管理相关国际标准的制订,引导全球MI技术的发展轨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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